您现在的位置是:塔曼网 > 焦点
上海证监局对绿地集团采取责令改正措施,3名时任高管被点名
塔曼网2026-07-17 08:58:57【焦点】8人已围观
简介澎湃新闻记者 计思敏 刘畅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于近日发布《关于对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张玉良、张蕴、王晓东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》简称“《决定》”)。根据《决定》,绿
澎湃新闻记者 计思敏 刘畅
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于近日发布《关于对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张玉良、上海张蕴、证监责令王晓东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局对集团决定》(简称“《决定》”)。

根据《决定》,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绿地控股,采取措施600606.SH)的改正管被全资子公司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绿地集团”)作为公司债券H21绿地1、H21绿地2的任高发行人,在上述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存在以下问题:
一是点名2024年7至12月,绿地集团发生债务逾期,上海累计未偿余额101.02亿元;2025年全年,证监责令发生债务逾期,局对集团累计未偿余额97.95亿元;2026年以来至3月11日,绿地发生债务逾期,采取措施累计未偿余额25.45亿元。改正管被针对上述事项,任高公司均未及时披露临时报告,不符合《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——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》(上证发〔2023〕175号)4.4.8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,违反了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222号)第五十条、第五十四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四项的规定。
二是2025年3月,绿地集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,未及时披露临时报告,不符合《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——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》(上证发〔2023〕175号)4.5.13条第一款的规定,违反了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222号)第五十条的规定。
三是绿地集团2024年度公司净利润为-196.35亿元,亏损金额达到合并报表上年末净资产的13.94%,未披露临时报告,不符合《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——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》(上证发〔2023〕175号)4.2.4条第六项的规定,违反了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222号)第五十条、第五十四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七项的规定。

《决定》显示,张玉良作为绿地集团时任董事长,王晓东作为时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,张蕴作为时任财务负责人,未能保证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,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,违反了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222号)第五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。
根据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222号)第六十九条的规定,上海证监局决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,对张玉良、张蕴、王晓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。
本 期资深 编 辑 周玉华
很赞哦!(42)
热门文章
站长推荐
友情链接
-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会见法国总统外事顾问博纳
- “一天没吃饭,车坏在高速路口”,货车司机发视频感谢安徽一收费站工作人员送来饭菜;当事人:小事,应该做的
- 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| 工贸企业篇
- 世界狼疮日丨 这种病并非女性专属!
- 长江入鄂第一哨:巴东十年护江 让大拐弯重归“诗画”
- 青海省公安厅原党委委员、副厅长杜海民被查
- 宜都:专“看”热闹的他,用一双“金耳朵”调音千古情
- 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“村霸”“乡霸”“沙霸”“矿霸”“街霸”“市霸”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
- 楚雄州市场监管部门:多措宣传精准指导 抓实抓早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培育工作
- 精准监测保饮水安全——市疾控中心理化室圆满完成1-4月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工作







